首页 警务报道 实时要闻 严打整治 法律法规 办事指南 警方提示 警营文化 警民互动 在线访谈 旧版回顾
网站首页 > 通缉令
 

公安部B级通缉令——公缉[2010]45号

【发布时间】:2010-7-29    【文章来源】:淮南公安信息网     【点击率】:523
 
姓 名:  陈新华 方言口音:  
性 别:  男 现在身份:  
出生日期:  1962年3月3日 身份证号:  342128196203036214
身 高:   其它证件:  
脸 型:   通缉日期:  2010年7月14日
体型:   通缉编号:  公缉[2010]45号
曾用姓名:  
户籍住址:  安徽省颍上县江口镇李台村汤庄队
现在住址:  
身体标记:  
简要案情:

   2010年7月9日,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蚕桑村二区59号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,致3人死亡,1人重伤。经工作查明,陈新华有重大作案嫌疑,现在逃。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、协助缉捕有功单位或个人,将给予人民币1万元奖励。







       

版权所有:安徽省淮南公安局  皖ICP备:06001277 Copyright 2009-2010

联系单位:淮南市公安局网站工作室 邮箱:ahhngaj@163.com 邮编:232001 联系电话:6611055

技术支持:安徽讯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